2019年4月4日 星期四

【三黑胡侃 05】到底有沒有不平等條約?

今天談談桂枝的不平等條約概念,其實支人如果有契約精神,就不會整天說什麼不平等條約了,條約當然是雙方同意才簽的,當然在簽約的時候和地點,雙方都認為自己的利益最合理甚至最大化才簽的,你不會今天買了房,過兩年房價升了,然後地產商說,和你簽的是不平等條約,要收回或者要你補差價吧!腦殘都知道不可能啦!但是支人居然還能相信有不平等條約。有也是你自己沒本事,沒本事簽了到有是本事的時候,要搶回來也就算了,還有污名人家,把自己土匪行為高大上,這才無恥呢!

就是因為沒有契約精神,所以桂枝人整天想著強大,因為桂枝強大了,就能把曾經屬於自己的搶回來,甚至把不屬於自己的變成自己的🤣說白了就是可以耍無賴不怕被打而已吧!
前兩天一個微信群有人問富士山是土地權屬於誰,所以我翻查了一下資料,這座山最早屬於德川幕府,後德川家康於106年將富士山捐贈給淺間神社。只是在明治維新之後,於1871年—1945年期間,曾被國有化。 二戰後,日本全國曾被國有化的土地,紛紛又被歸還給民間,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富士山——只是山頂部分並沒有很快歸還。最後,到了1974年,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淺間神社重新得到山頂的所有權。至此富士山完全回歸私有。而且政府還要每年支付地租,這就是契約和私產權的意義了,根本沒什麽不平等條約,只有契約,有了不公平條約,就不可能有契約精神了!

最後我想說,我的愛瘋❌買的時候9000多,現在居然掉價了,看來我是簽了不平等條約,也要砸個蘋果店來洩憤一下了,要不蘋果就賠償我一部新的蘋果補償,你們覺得是不是很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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