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 星期三

【三黑胡侃 44】有感而發之道德審判

道德這東西真是雙面刃,用的好,就能提高人的修為,用不好,就能殺人於無形,這兩天說了不少關於中國道德文明的話題,通常也是在文章的迴應裏面說的,所以也想開個貼說說自己的見解。

當然,我們說道德審判,就是在法律之外的一種審判,算是所謂的公審吧,這種通常是在媒體,或者現在的網絡公眾平台最為常見。為什麼有道德審判呢,當然是因為大家覺得法庭或者法律不能審判才會有道德審判的出現,下面就先說一個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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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普立茲攝影獎的得主 他曾經攝影一名飢餓的非洲小孩 後面跟著一隻等待他倒斃好享用大餐的禿鷹
這張殘酷的相片讓他得了獎 也讓他在獲得普立茲獎後自殺...

1993年,凱文·卡特來到戰亂、貧窮、饑餓的非洲國家蘇丹採訪

根據凱文·卡特自己憶述 他在灌木林外聽到一聲微弱的哭泣 一名瘦骨嶙峋、裸著身體的小孩奄奄一息地在貧瘠蒼涼的大地上向一公里外的食品發放中心爬行 出於記者的直覺他蹲下來拍照正當此時 一隻禿鷹落在小孩身後 等待小孩的死亡 然後大快朵頤…

凱文·卡特靜靜的在那兒等了20分鐘,並選好角度,盡可能不讓那隻禿鷹受到驚嚇拍攝完畢後,凱文卡特趕走了禿鷹,把身邊帶的水和一點點乾糧給了那個孩子,注視著小孩繼續蹣跚爬向目的地,這一幕過後,凱文·卡特坐在一棵樹下,點起一支煙念著上帝的名字,口中喃喃自語「上帝啊!我必須先工作,如果不能照常工作的話,就不該來這兒…」接著他放聲慟哭嚷著想要擁抱自己的女兒~

凱文·卡特拍下的這一幕在1993年3月26日,美國著名權威大報《紐約時報》首家刊登了這幅照片,接著很快的傳遍全世界,在各國人民中激起強烈反響...成千上萬的人來電詢問,這小孩最後是否到達了救濟站?更多人直接地質問凱文卡特,在拍照的同時,到底做了些甚麼真正對那瀕臨死亡的孩子有所助益的事情?

1994年7月27日,普利茲頒獎儀式結束三個月後,警察在南非東北部城市約翰內斯堡發現凱文卡特用一氧化碳自殺身亡~
除了輿論壓力,連凱文卡特的母親都不懂,為什麼他沒有幫助那個孩子...【維基百科】

爾後專業與憐憫的聲音,在這張照片為背景下,總是特別尖銳,立場不同,視野不同,對事情的解讀也不同,沒有共識的話題總是讓人覺得無助,幫與不幫,這個問題超越了專業的技術,也鴻越了法律的規範,很無奈的多數人選擇交給道德倫理來評斷,結果道德審判就把一個專業攝影師給殺了,這是不是也需要大家去反思到底為什麼凱文卡特需要接受這種道德審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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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社會需要道德,但是道德是自己站在道德高點,然後對別人指指點點的嘛?在我看來,一個社會的最基本道德就是法律,這就是一個社會的人為了維護大家共存的共同利益的共同契約,所以法律本身就是道德底線,也是約束我們的最低道德要求,一種白紙黑字的,清清楚楚的道德規範,只要維護這點,這個社會就已經有最基本的道德了,但是如果社會連最基本的法制都不去維護,而總是對人民宣傳道德高尚,會怎麽樣呢?那就只能是人人帶著道德的假面具做人,說的好聽,但是做的就醜陋了。

這裏有人也說過,我都在道德審判政府,道德審判共產黨,那不許別人道德審判,不是和我自己的說法有衝突嘛?這裏當然不一樣,一個民主法制社會,對公權力是有必要道德審判的,因為公權力需要有道德高標,而私權利只需要遵守法律底線,這也是為什麼美國人可以公開的笑話總統,而不能取笑普通人的原因了,你有公權力,就必須要被人民監控,而不是一個公權力利用道德審判去監控懲罰普通人。這裏我再說另外一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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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事件,通常稱為范跑跑事件,是指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時任光亞學校教師並正在課堂講課的范美忠先於學生逃生,隨後他在網上發文透露此事,引起網際網路及平面媒體的報導與社會關注,以及針對道德、師德、誠實、倫理、法律等一系列問題的廣泛爭議與討論。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時任四川都江堰市光亞學校老師的范美忠正給國際文憑一年級班上語文課,他丟下學生先行逃生,撤至學校的操場。班上的十幾名高中生隨後才反應過來,陸續來到操場。5月22日,范美忠在中國大陸著名的天涯社區論壇發表《那一刻地動山搖》一文,記述自己在震央及震後的經歷,描述到這一情況[1]。文中寫道:「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范美忠說,逃跑是自己瞬間的本能行為,但同時也反映了他對自我與他人生命孰為重的權衡,他並不認為作為一名老師,有為救學生而犧牲自己生命的義務。這些言論引發了部分網民對其教師道德素養的聲討,一周內該帖在天涯社區上的瀏覽量達14萬餘次。【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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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裏應該還有不少人記得范跑跑吧,如果當年有上天涯的人,也應該記得當時天涯對范跑跑的激烈討論,甚至道德審判吧。可能今天還有不少人認為范跑跑的作為不對,但是我的看法是,與其對范跑跑做道德審判,為什麼不去對政府做道德審判呢?是誰令范跑跑要為了自己的生命而逃呢?不就是豆腐渣工程嘛?如果范跑跑知道自己的校舍是日本級別的抗震指標的建築物,那他會跑嘛?肯定不會吧!那既然是政府的道德無恥,製造了豆腐渣工程,為什麼需要老百姓去道德高尚的用自己身體來保護學生呢?到底是誰需要道德高尚呢,誰需要被道德審判呢?當我們對私權利去道德審判的時候,是不是大家也應該思考思考這些道德審判是不是應該呢?是不是合理呢?

一個沒有道德的政府推動道德價值,推廣雷鋒精神,到底是為了什麼呢?難道這樣我們就是一個道德文明的社會了嘛?

最後還想說說,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法律而不是道德,「關老愛幼,請讓座給需要的人」這段廣播大家在公交車都聽了不少吧,那既然大家都知道,或者有這種需要,為什麼不立一個與法律效力的副例規定某些座位給需要的人事呢,那事情不就很簡單了,老弱病殘坐當然沒有問題,其他人坐就要罰款,看看誰還會亂坐,道德不是天生的,就算西方國家的人,也不會天生就有道德高尚,為什麼香港街道這麽干淨呢,不是因為香港人道德高尚不亂扔垃圾,而是因為亂扔垃圾罰款1500,所以如果教育人民道德高標,不如教育人民法制的重要。當人人知道法制的重要,人治的政府才會感覺到壓力,因為人治本來就是他們自導自演的把戲,因為人治,條例可以任由他們修改,任由他們說了算,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可以自己道德淪喪,卻出來宣傳教育別人道德高尚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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