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

【三黑胡侃 22】無罪推定

其實要求無罪推定和程序正義的只能是公權力,這個和私權利沒什麼關係,因為要求私權利做無罪推定,就等於要求私權利禁言一樣,本身已經違反了人性,這個我也曾經發文談及質疑的法律及道德問題,某些言論,縱使可能是誹謗,只要當事人肯付出相關代價,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且道德只能律己,法律才能律人。 另外用善待私權來要求別人,已經是道德標準要求別人,為什麼不是要求守法就足夠呢?為什麼別人的私權要善待,我的私權就可以剝奪呢?這才是問題關鍵!所以我支持任何人善待私權,但是不代表我需要善待私權,而且我也不需要因為沒有善待私權而要被道德審判,這樣的社會才正義,公平,自由,不然道德審判就和文革一樣。 把一種道德標準隨意划線,然後要求別人,不符合標準的被公審打擊,結果只會是大家都戴著道德的假面具做人,背後乾著更加卑鄙的勾當,法律卻無人問津,這樣的社會我們已經經歷了幾十年,難道還要再繼續下去嘛? 

為什麼西方國家不需要道德教育,因為在一個法制國家,法律本身就是社會道德的底線,我們只能要求別人守法,因為法律白紙黑字的寫著,是任何人都明白的規則,但是道德卻可以是虛無縹緲的東西,可以是任何標準,所以道德只能自己修煉,不能用來要求別人,只有道德淪喪的社會才會用道德律人,不然法律已經足夠了。 所以我們可以對任何人有看法,甚至對某個人定罪,當然這也是一種沒有法律效應的定罪,這個定罪是在我們心裡,也不會帶給被定罪人任何法律上的制裁,因為我們也是私權利,沒有法律上定罪的權利,甚至需要承受污蔑的罪名,但是只要肯負上這個代價,表達自己的思想也是一個人基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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