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 星期四

【三黑胡侃 50】談談如何維護社會道德

其實商譽就是一種社會成本,基於這個基礎上,社會道德才能維持,因為沒有利益基礎的道德,很難去維護,那維護社會道德,又能賺了商譽,這些人才會有動力去維護自己的商譽。但是破壞社會道德等於破壞自己的商譽,如果沒有商譽對自己的利益沒有什麼影響,這時候,商譽就是一個偽命題了,因為人性,考慮成本和利益之間能不能得到平衡,如果可以不擇手段去獲得利益的成本太低,肯定會選擇不擇手段去追求最大的利益,這就是人性,所以限制人性去不擇手段,只能在社會成本上控制,讓沒有商譽的人賺錢更困難,這時候商譽就有實質的利益產生了。

基於人性的考慮,人性只會服從自己的利益,這是一個人最優先的考慮,所以考慮道德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成本問題。建立商譽是需要成本的,如果破壞商譽,所有之前的投資都浪費了,這就是成本效益,而商譽在這個時候是有經濟價值和利益回報的。

那在災難發生的時候,社會環境因為這種極端的環境,可能不需要商譽也一樣可以帶來巨大的利益,這時候商譽就不是一個考慮因素了,所以這時候才會有發災難財的事發生。這也是為什麼緊急災難時期政府需要出來干預來維護社會穩定的最主要原因。

其實道德本身就是偽命題,道德在西方屬於哲學科目,所以一直是可以討論和改變的,因為是需要符合人性的,既然符合人性當然需要利益去維護,而不是空談,所以把道德拿來當成一種話題其實就是中式道德。

因為在私權層面,道德只能律己,所以西方理解的道德只是要求公權力而存在的,因為公權力需要維護社會,而希望用最少的社會成本維護,這時候才有道德的價值,一個簡單的例子,個人對社會影響極少,所以需要承擔的道德義務只限於遵守法律,而企業因為需要賺錢,屬於公眾行為,而企業投放資金,這就是成本,而成本和回報之間的差距就是利潤,而商譽就是一家企業投資的成本之一,那維護商譽產生的利益就是他們維護商譽的動力,因為沒有商譽的損失需要自己承擔,但是如果依賴自然淘汰的結果,一個偷蒙拐騙沒有商譽的商家可能會造成社會成本增加,這才是政府需要花費去維護社會的成本,考慮到社會成本,因為社會成本增加,需要政府來承擔,所以政府在商譽和利益失去平衡的時候就會干預了,這就是災難發生的時候會有特別的緊急政策來穩定物價的政策。所以光從道德層面去解釋這些問題,會比較虛無,其實實際就是因為這裏涉及的都是成本和利益的平衡問題!

因為誠實守信是在商業社會的命根,所以沒有誠信在一個信用社會等於找死,這個本來就是必需品,因為就算沒有法律約束,這種行為也一樣會被自然淘汰,所以法律約束也是基於自然法則的約束來實現和保持穩定的,這裏和道德基本上沒什麽關係,所以說這是道德,已經是中式道德了,因為用抽象的東西去理解簡單的道理,就是哲學了。

問:有人说诚实守信也是道德的一方面

難道不守信用的人在一個沒有法律沒有道德,但是有自由貿易的社會就不會對自己造成經濟損失嗎? 試想想,康德出現之前有沒有道德存在,誠信如果只是道德,而不會帶來利益,那就更加沒有人遵守/維護了。

就像你國的誠信就不會產生利益(因為誠信需要時間去建立,而你國很多公司都是快餐形式,或者搭政策的順風車,政策一改就玩完了,這種沒有市場經濟的環境,本身就不適合花時間去建立商譽,因為一個政策,花費的時間就都泡湯了。)而這種環境沒有誠信才能產生更大的利益(騙一次就跑的行為),所以說這種環境宣揚誠信也是空談。

只有【沒有誠信需要付出高昂代價】的社會,誠信才能成為道德標準而存在。所以誠信在商業社會才有存在的價值,而農耕社會誠信出不了村,為什麼說中國人的誠信出不了村呢?因為一個熟人社會,沒有誠信的損失高於效益,所以這種環境,村裏才會有誠信的需要,出了村,反而沒有誠信的經濟需要大,成本低,這個時候誠信就變成了負資產了,所以人性的取向都是來自利益考慮,而利益結構就形成了社會的價值觀,利益來自誠信,這時候誠信就有存在的價值,而小農經濟的問題就是不需要太多誠信,也不影響利益,而沒有誠信的損失只限於村裏,所以才形成這種價值觀的!

而基於這些道德存在能降低社會成本,所以政府才有動力去維護社會道德,而制定法律約束別人。但是這裏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沒有法律和書本上的道德之前,這些概念其實已經存在,而且依賴自然法則去維護。

我們今天讀的書裏面的道德其實只是給了一個答案,是他個人思考提煉的結果,當然這裏可以用美化的文字包裝,讓別人喜歡看,但是把這些結果當成能必然依賴去執行的原因就有問題了,因為結果的產生是從環境因素影響的,換了一個環境,結果就不一樣了,那一廂情願的認為在哪都能種齣一樣的果,也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想法。

我不明白如果沒有利益的道德如何維持,這裏面要不就是你的利益(自身維護道德),要不就是統治者的利益(要求別人的道德),因為如果沒有利益,沒有人會平白無故的去付出,這就是人性的普遍性行為,而一個社會當然需要符合大部分人的人性,而不是只為了個別人而存在,所以就算一兩個道德聖人,其實也一樣改變不了整個社會,所以把道德分成虛的還是實的,那也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如果外在條件約束可以變好,那追求這種美好還不夠嗎?非要說自己是因為道德高尚才去追求道德,那也是偽善吧?

最後說說道德和法律的關係

首先,康德的思想我沒讀過,也沒興趣,所以也不會成為我思考問題的包袱,其實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一個人遵守誠信是出於利益還是出於道德,這點上他自己不說,別人無從知道,所以要求別人出於道德去遵守誠信其實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這也是道德綁架的行為,所以出於道德去遵守誠信只能用來要求自己,那為什麼有人會對自己如此要求呢?當然也是有原因的,因為人都需要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道德標準其實就是為了這種榮譽感,那人如果需要這種榮譽感,想和別人不一樣,那當然可以炫耀自己是因為道德高尚所以有誠信,但是其實一個普通人如果沒有誠信會對自己造成經濟損失,這種環境其實才是最有效的限制一個普通人人性的方法,而不是依賴所謂的道德標準。

當然,我前面說過,道德除了要求自己,只能用來要求公權力,因為公權力是需要維護社會道德的管理和裁判工作,所以對於社會發生災難事件的時候,誠信和利益出現不平衡的狀態,就需要政府維持秩序了,當然,政府維持秩序在別人眼裏可以看成是一個政府的道德高標,但是其實最終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不維護社會秩序,會造成社會成本增加而引致政府的經濟損失,所以要求政府預防這種不平衡的狀態,就是我們理解的道德高標了,我再舉個例子,當年汶川地震範跑跑自己先跑的事,很多道德錶都出來指責他,但是其實問題在哪呢?其實問題是政府沒有做好自己的責任,但是卻把問題讓私權力去承擔了,那我們如果一直要求政府監督學校樓,維護大樓的質量,根本就沒有人需要跑,看看日本地震,誰跑呢?因為不跑比跑安全,這才是重點,那日本人地震不跑是因為道德高尚嗎?肯定不是,那是因為日本政府為了減少地震帶來的社會成本,而需要要求建築商遵守商譽,要求一個高標的建築條例,讓地震對於人命損失減到最低,這也是因為一個市場經濟社會,人命的價值太貴的緣故,所以我們所謂的道德,其實必須依賴一套有效的利益鏈去維護,沒有利益的道德是行不通的,到生死關頭,你肯定不會因為道德高尚而付出生命,因為我也不會,所以我也一樣不會要求別人去做,這才是人性的社會。

但是如果在毒菜社會,政府對於被地震死的人承擔的經濟責任非常少,而對於不監督建築物的安全能收到的黑錢這種利益,就是讓這個政府對自己道德要求沒有約束力的原因。那對於被犧牲者的道德表揚,對於政府來說就是一個非常廉價的成本了,那一加一減之後,結果就是政府對私權利的道德要求增加了。而自己的道德標準就低了,因為這種環境,政府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那為什麼我說道德是公民對政府約束的標準呢?其實這個道理也很簡單,首先法律是政府制定的,一個普通人不可能制定法律來約束政府,所以才需要用道德高標來要求政府,就像我之前的例子,政府立法監督建築物的防震標準,就是因為公民對政府的道德要求產生的結果,而政府因應這種道德要求,對建築商人嚴格執行這種要求,來平衡商譽對於普通人的需要,形成了好的循環,那如果個人對道德的要求只是在個人層面,那地震房子倒了,我們只能要求別人道德高尚的不跑,這種環境也是一種循環,就是惡性循環,政府表揚了烈士的道德高尚,卻不需要為自己的不作為承擔責任,這才是最大問題,所以我說對政府的道德需要高標,因為醬紫才能監督政府執行法律,做好自己的責任,而政府執行法律約束社會道德的不公平,才能形成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

有人會說法律出來對個人也是對政府的,沒錯,法律的確也是對政府,所以才有憲法,憲政就是用法律約束公權力的模式,但是三權分立只是把政府的權力制衡了,制衡的模式是為了防止政府集權而對資本造成損害而已,所以在這種環境,個人的自由才能被釋放,要知道三權分立的三權也是三種公權力,這裏不涉及私權利,他們只不過掌握在不同的人手裏,代表的利益鏈不同,所以才能互相制衡,那誰是這些人最終的利益源頭呢,當然有部分來自公民,因為選舉制度讓公民的選票變成了政客的政治利益,所以這時候公民對政府的要求才能透過政客體現出來,最終變成法律約束政府和社會道德,這也是我說的對政府的道德高標如何實現的過程了。

我從來不喜歡拋書包,因為哲學問題,科學問題,甚至神學問題,最終還是需要結合實際社會的問題,科學不能應用到對人類生活而產生利益,就算再瘋狂的科學家也支持不了自己的生活去發明一些完全沒有市場價值的東西,而哲學問題本來就是來自生活的思考,只是用哲學理論去解釋一種人性的行為,再把這種思考的結果作為一個有價值的產品推銷給別人,當然,沒學過哲學的人,但是這能不能違反人性呢?就等於沒學過科學的人,能不能違反科學定律呢?沒學過物理的人,能不能違反物理定律呢?其實答案大家都有了,當然是不可能,因為這些理論本來都是存在的,就算沒有科學理論,沒有哲學理論,不代表人類就不需要遵循這些理論的本質而運行,那到底是理論先行還是理論之前的自然法則先存在呢?如果還沒搞清楚之間的因果關係,那就很容易本末倒置了,經驗告訴我們,很多曾經的理論經過多年的實踐之後,其實是錯的,因為社會運轉依賴的自然法則是不會因為理論錯了而改變自己的,所以只著迷理論而不結合實際,也不是研究思考這些理論的初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